福州仓山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让涉台检察工作更接地气
2022-01-05 07:51: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中国台湾网1月4日讯 为用法治护航台胞台企安居乐业,持续增强台胞台企在工作、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进一步健全“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涉台检察工作模式,贯彻落实好“一室一员”工作机制,福州市仓山区委台港澳办、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决定在仓山区委台港澳办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并于近日举行揭牌仪式。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蓁指出,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是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涉台检察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有利于向前一步对接台胞台企司法需求,为辖区内台胞台企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她还介绍了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相关做法,并就2021年涉台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通报。 台胞张传来表示,“我在大陆生活了三十年,通过仓山区委台港澳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台胞的关心和厚爱。这一次仓山区委台港澳办和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置检察官工作室,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仓山区在涉台检察工作中的担当作为,用心用情为我们台胞台企在祖国大陆的生活生产营造良好环境,很贴心很接地气,作为涉台检察联络员,在新的一年,我会当好检察院与其他台胞台企沟通的纽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