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推荐 > 正文

厦门出台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加快部署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

2018-08-28 17:06:25  来源: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畅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转发市旅发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厦门市全域旅游发展实施策略。

  《方案》提出,要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目标,以推动旅游会展“双千亿”工作为抓手,在机制创新、规划引领、产业融合、要素提升、配套优化、营销推广、市场监管等方面走前列、作示范,形成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格局,将厦门打造成为产品结构丰富、产业体系健全、行业服务优质的国际知名旅游会展城市。到2020年,力争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800亿元;到2022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400亿元。

  在内容上,《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重点任务中包括了8项主要任务和28条推动厦门市全域旅游发展的措施,即包含了贯彻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工作要求,又突出了厦门旅游的优势和特色。主要包括:一是旅游机制全面改革创新。创新旅游协作推进机制、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对台旅游合作交流等。二是旅游发展规划全域覆盖。加强规划的统筹引领功能,强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落地。完善市区两级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旅游规划体系,做好规划落地实施。三是旅游产业全域深度融合。依托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前提下,加强资源全域整合,推动山地、海洋等生态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旅游与会展、文化、工业、商贸、康体、教育等领域高渗透融合发展,切实丰富旅游内涵,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旅游新型业态,进一步提升海峡旅游、商贸会展、休闲旅游、滨海旅游、闽南文化旅游等特色产品体系,培育和规范游艇、帆船、房车、自驾车、露营地等特色旅游新业态。四是旅游要素全域提质升级。鼓励发展高端会议型酒店、度假酒店、精品文化酒店、特色民宿等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多层次、多元化旅游住宿体系。促进旅游消费升级,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充分释放游购娱环节消费潜力。完善景区服务配套功能,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转型拓展酒店、景区、旅行社、乡村旅游、旅游新业态等旅游板块业务。形成旅游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旅游企业协调发展格局。五是旅游公共服务全域配套。通过全域旅游交通体系构建、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提升旅游服务智能化、规范旅游引导标识系统等五项举措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六是旅游宣传营销全方位推进。创新构建厦门旅游品牌体系,展现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新形象。通过健全宣传推广机制,注重精准营销,统筹国内外营销推动厦门旅游品牌走向全国、享誉世界。七是旅游市场治理全域联动。从加强旅游投诉举报处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等方面入手,营造优质旅游环境。八是旅游发展成果共建共享。通过环境全域整治、营造文明诚信旅游环境、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调动全市上下参与全域旅游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对8项主要任务28条具体举措进行了责任分工,由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等共同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

  《方案》还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扶持、加强旅游用地用海保障、重视人才支撑等保障措施,这将对厦门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培育全域旅游大产业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下一步,厦门市旅发委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区试点验收”的工作部署,落实厦门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编制完成《厦门全域旅游专项规划(2017—2035)》和《全域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逐项对标,全市各部门形成合力,力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要求,积极争取第一批试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经典样本。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