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5 16:26:20 来源:闽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畅
林宪杉和他收藏的童生试卷 昨日,记者在漳州一中红色文化博物馆看到一则距今至少114年的芝山书院童生试卷真迹。它反映古代科举时代的考试制度。 该童生试卷呈横向折叠式,长约81厘米,宽约27厘米。试卷第一部分以竖式排列,卷首印“第×等”“第×名”等字样,清晰可见考官给出该童生“上取,第三名”的名次。卷尾加盖“芝山书院”篆体大印,大印下方誊写童生姓名“林垚峯”。第二页则为阅卷考官的批语,内容为“后二比刻划静细允推大雅不群。”可见考官给出了很好的评价。接着是该童生的答题卷,部分有所残缺,共印有黑格35列,每列20格,计700字。考生作答有字数限制,要求在700字以内。该童生用黑色毛笔答题,文章题目为《饮水曲肱》,全文近700字。该答题卷字样旁边有许多圆圈和点点的阅卷痕迹,这是考官在阅卷时的一种勾画,每个符号有不同含义:圆圈符号代表优秀,点代表良好,三角符号代表中等,直线代表中下,叉号代表不好,但这些一般只是针对字体是否美观。 在试卷第一卷上方有“膏火领讫”四个红色大字。膏火也是考生作为生活费用最重要的来源,见证了当时芝山书院设有膏火养士之制。对一些优秀考生,以膏火进行奖励,补注标准一般是根据书院收入及所要奖励的人数而定。以清代粤秀书院为例,童生膏火标准为上取首名五钱,二三名各给赏纸笔银三钱。 古代书院,原为封建时代名儒学者召集青年讲学的地方,后为准备科举的场所。据记载:“1225年,知州危稹在开元寺北建成书院,名曰‘龙江书院’,奉祀朱熹。1711年,知府魏荔彤在院东再创‘仰文书院’。后合龙江、仰文为一院,更名‘芝山书院’。”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因废科举,办新学,知府陈嘉言把芝山书院改为漳州府中学堂,并把试院划归校舍。1905年,科举制度被清政府宣告废止,据此推理,该试卷出自1905年之前,距今至少有114年历史。 史料记载,清朝科举制度包含四部分,分别是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是科举制度的第一关,也是科举必走的一步。童试,即考取秀才,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由本县一名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及格后称秀才。 值得一提的是,该童生的作文题目《饮水曲肱》,出自春秋?鲁?孔丘《论语?述而》,文中内容也符合八股文特点。据《清史稿》卷一百O八《选举志》叙述,科举是以“四书”书义命题,答题以朱熹集注为依据。以“五经”经义为命题,答题按规定注疏阐述,不得自主发挥、自主见解。按规定,乡试、会试,首场“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场;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书写要用俳偶文体,格式甚严,要求繁琐苛刻,并以200-700字为限,俗称“八股文”。读书人从童生开始,努力练“八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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