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全面排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敖江、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39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根据市政府发文部署,宁德市将综合实施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推进防治结合、联动执法,力争到2020年,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保持100%,流域水质总体改善提高。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十小”企业 宁德市将推进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6年底前,全面排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 同时,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宁德市要求,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矿产开采,敖江流域内建筑饰面石材矿山要全面关闭。现有建筑饰面石材集中加工区域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和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2016年底前,敖江流域(古田段)要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现有国家严格控制的重金属采选企业要完善废水治理设施,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关停整顿。 此外,宁德市还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现有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他类型开发区、工业园区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直至完成整改,逾期6个月未完成的,撤销其园区资格。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未达标的园区及区内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 宁德市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6年底前敖江、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39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重点建制村污水得到简易处理。 同时,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截污能力,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中心城市建成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此外,还将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将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对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17年底前全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实现达标运行,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