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主要河流优质水比例大幅提升 9个设区城市大气达标天数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东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分析会上获悉,上半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95.1%,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3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占比47.6%,比上年同期提高21.7个百分点。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6.6%,均达到并优于国家要求。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9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7.7%,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省份之一。厦门、福州上半年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分别为第3名、第11名。 根据国家考核要求,今年我省环境质量目标是: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 ~Ⅲ类水质比例达92.73%,设区市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7.9%,PM2.5浓度小于35微克/立方米,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保十争五”。 据了解,根据我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计划,今年计划投资109亿元,重点推进115项年度任务。同时,制定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力争通过5年实现小流域水质大变样。省财政将每年安排3亿~5亿元设立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对水质类别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提升的市县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