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7月2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交流期间失联系至今已超40天,尽管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抓捕起诉,但莹颖始终下落不明。当地时间20日,克里斯滕森再次出庭,庭审将会有什么进展? 20日嫌犯的出庭是何性质? 美国司法部网站12日发布消息说,美国联邦大陪审团当天以绑架罪正式起诉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如果罪名成立,他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20日,克里斯滕森将出庭。 起诉书表示,克里斯滕森“蓄意非法扣押、拘禁、诱骗、引诱、劫持并带走了”章莹颖,出于自身利益和目的扣押她,并使用工具及设备,实施其不法行为。 章莹颖已经失踪多日,依然下落不明,联邦调查局(FBI)此前表示“据信章莹颖已经死亡。” 按照联邦调查局的严格程序和严谨性考虑,他们不会在没有十分把握的情况下宣布或假定一个人已遇难。据新华社记者了解,美国警方极有可能已掌握章莹颖死亡的事实,但目前无法系统性将证据串联起来解释和证明整个犯罪过程,因此还需要时间进行证据和证物分析,以最大程度证明和判定嫌疑人的恶劣罪行。但是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章莹颖已不在人世,只能说章莹颖死亡的可能性比存活的可能性要大。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根据美国加州刑事案件的审理制度,目前章案嫌疑人的审理会经历过堂提审(arraignment ),预审听证(preliminary hearing) ,认罪协商(plea bargaining )和审判(trial)。 7月20日的出庭,是过堂提审。法官会要求被告陈述是否认罪。章案嫌犯的刑事辩护律师已作出声明将对其当事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律师代表被告作无罪陈述,案件就进入下一阶段预审听证。 王志东律师表示,嫌犯辩护律师在案情发展到目前的阶段下以无罪辩护的形式入场是预料之中的,这不代表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表明辩方有何特殊把握。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阶段,辩护律师一定是以无罪辩护的姿态进场的。现在不认罪不代表以后也不认罪。 案件的审理还会如何进展? 美国侨报网称,在预审听证的过程中,检查官必须要提出足够证据来说服法官被告的确犯罪。同时辩方律师也会说服法官呈堂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有罪。 辩方律师会抓住这个机会对方律师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一旦发现部分证据的来源不合法,比如因警方的失误、逮捕过程出错、或证据没有通过法律渠道得到等方面,向法官提交请求该证据无效。 如果在预审听证中,法官认定案件有足够证据可以进入审判程序,那么法院会在下一次被吿过堂时确认审判日。 在下一个阶段认罪协商里,检察官与被告双方会进行协商看是否同意免除审判程序,由被告接受相对程度较低的罪名及刑期。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刑事案件在检辩双方对案情及证据有相当程度之後,经讨论达成彼此认为可接受的认罪协议。 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认罪协商,比如辩方坚持无罪,那案件就会进入最后的审判程序。 被吿有权选择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或由法官单独审理来决定其命运。即使选择法官审判,也需要得到检查官的同意才行。如果选择陪审团审判,那么团内12人都有责任在听取双方提出之证据及事实後决定被吿是否有罪。这时,法官的责任主要在确认检辩双方提出的据点是否符合证据法则。 美国的陪审团由12人组成,这12人必须全部一致同意被吿是有罪或无罪。如果无法一致决定,案件就因无法决定而流审(mistrial)。这时检查官可以决定再行起诉由不同陪审团审理,也可选择撤案。当然双方仍可继续协商达成认罪协议的妥协。如果被告被判有罪,可以在判刑後三十天内提起上诉,由上诉法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