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提升福建省旅游管理和服务质量,推进“全域旅游”建设,省财政通过支持实施导游服务提升工程等,为福建省旅游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 出台金牌导游、讲解员奖励政策。开展金牌导游、金牌讲解员评选活动,对获得“清新福建”金牌导游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清新福建”金牌讲解员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导游、讲解员等旅游人才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支持打造旅游人才引进和招聘平台。专项安排300万元支持推进导游培训工程,一方面支持开展千名优秀导游培训专项计划,采取现场面授和网上培训相结合,按人才层次实施金牌导游和讲解员专项提升培训;另一方面为提升台湾导游在福建自贸区执业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台湾导游在福建自贸区执业培训,加快两岸旅游人才交流。促进省部共建国家海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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