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1月10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未设置国籍条件,长期居住的外国人与日本人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均为适用对象。然而随着外国人增加,滥用公共医疗保险的问题显现,日本社保支出压力逐步增大。为此,日本政府正着手修改法案,主要内容包括:不允许入境日本后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外国人留在日本;修改“海外疗养费制度”,在日外国人抚养家属的医疗保险条件,限定为“日本国内居住的被抚养家属”。 围绕扩大接纳外籍劳务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修正案,自民党厚生劳动小组10月29日汇总了要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决议。其中提出为避免外国人和日本人之间产生不公平感,要对医疗、养老金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状况进行严格确认等。 决议指出,为了防止外国人不当利用公共医疗保险,要采取加强运用及修改法律等措施。 日本厚生劳动省为防止医疗费财政支出突然暴增,预计将在2019年提交健康保险法修正法案供国会审议。厚劳省已着手研究相关措施,今后也将参考上述决议内容。 随着日本扩大接纳外国劳动者,日本法务省11月9日确定了将修改更新在留资格的审查。主要内容为,不允许入境日本后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外国人留在日本。 法务省将与厚生劳动省共享性信息,对于不交社会保险费的外国人,将取消居留资格或不予更新在留签证。 目前外国人签证更新的审查标准要求,外国人需要履行纳税义务。如果出现拖欠保险费等情况,仅“作为消极要素进行评价”。计划将审查标准内容修改为,如果出现性质恶劣的不交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将不允许留在日本。 在11月9日的众议院法务委员会上,法相山下贵司围绕将于明年4月设立的新居留资格表示,“正在讨论不允许性质恶劣的社会保险费拖欠者留在日本”。 此外,日本政府拟修改“海外疗养费制度”,在日外国人抚养家属的医疗保险条件,限定为“日本国内居住的被抚养家属”。 根据现存法规,日本被保险者不论国籍,都可以将居住在海外的抚养家属接到日本治疗,且家属的治疗费用原则上自费负担30%。不仅如此,在日外国人抚养的家属在海外接受治疗时,也可以利用“海外疗养费制度”报销一定费用。 随着新在留资格的实施,外国劳动者将继续增加,日本厚生劳动省担心,政府承担越来越多在日外国人家属的医疗费用,影响日本的医疗保险财政平衡。 为此,厚生劳动省计划修改在日外国人抚养家属的医疗保险条件,限定为“日本国内居住的被抚养家属”。(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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