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壮大 为你护航 福建检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东南网1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张仁平) 11月上旬,投资60亿元的长泰天柱山飞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试营业。一周后,长泰县检察院与企业建立的法律服务机制也同步运行。作为长泰县生态旅游的龙头企业,今后飞龙公司的发展有了“检察蓝”护航。 如何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高检院部署,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让民营企业有更强的安全感?“‘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望,我有所向;‘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为民企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民”有所呼——打造平等保护法治环境 10月31日,应省检察院邀请,23名在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深入全省民营经济最活跃的泉州地区实地视察。 他们走进企业,探访检企关系,走进基地,观看检察服务非公经济特色展示平台,了解检察为企业都做了什么。接着,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座谈交流,建言献策。此次专题视察,是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谋划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而问计代表、问策企业的年度计划。 服务大局,福建检察机关始终关注民营企业发展,注重从企业所忧所虑、意见建议中加强和改进工作。2016年以来,针对经济下行压力,省检察院先后制定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0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今年6月出台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一系列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得到了省委省政府肯定,在企业界引起积极反响。 “涉法涉诉问题能否得到公正对待?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关切,得到省检察院的积极回应。翻开“意见”,可见“平等保护”的要求写在一条条刚性措施上。 诉讼地位与诉讼权利,法律适用、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国企民企有“三同”——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金喜介绍,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证据标准,在认定上一视同仁;对于法律监督申请、信访控告申诉,一同办理,国企民企毫无差别。 最近,南安市检察院审查涉企案件严格把关,使一家民营企业在不起诉后渡过难关,化危为机;罗源县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为10家民营企业追回执行款1400余万元。 “民”有所望——全面履职力求多赢效果 今年3月,福州长乐区一家企业被敲诈勒索,员工被殴打,设备遭破坏,生产被迫停产。当地检察院迅速介入,从快批捕9名犯罪嫌疑人,厂区重回往日的安宁,企业很快恢复生产。 有效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不负企业期望,福建检察机关全面履职,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三箭”并发,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严惩侵犯非公企业利益刑事犯罪毫不手软,对企业周边治安乱点进行综合治理,营造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专门部署开展对在押企业负责人及高管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案件和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加大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案件监督力度。 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案件369件588人、起诉569件898人。省检察院对12起涉及产权纠纷刑事申诉案件挂牌督办。为破解一些企业或个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逃避债务,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纠正打“假官司”案件74件,涉案金额近5亿元,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 结合案情,分析特点,掌握规律,向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建议,达到办案效果最大化,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2015年以来,向民营企业发出256份检察建议得到落实。曾发生员工多次监守自盗的长乐一钢铁公司,根据检察建议整改,加强内控,已多年未再发一起案件。 “民”有所需——搭建长效服务互动平台 11月9日,泉州市检察院金融与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吴美满来到海西石材交易中心,应邀为民营企业家讲授企业金融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提供风险防范指引。这是为因应企业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而有的新作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但维权成本高、时间长、力量弱的问题长期困扰企业。为此,泉州市检察院倡议推动建立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打造“机制共建、数字共享、秩序共治”打假新生态。依托该机制,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快速处理,从最短3天缩短到24小时,突破企业维权困境。 今年5月,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晋江设立服务非公经济特色检察展示平台,精选全省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典型做法,呈现企业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以案例提醒、以法治导航、以机制保障,从教育中得到警示、启示,这一“亲清护企”模式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在助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进程中,都能看到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助力非公经济发展的身影: ——福州市检察院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活动; ——泉州市两级检察院设立检察监督指导中心,优先受理企业投诉、办理涉企案件、处理企业维权; ——南平市检察院在武夷新区开展“保护国有资产不被侵犯、支持武夷新区建设,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专项活动; ——漳州市检察院开展“走访百家台企”活动,聘请台商为检察联络员,问需于台企,量身订制法律服务内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区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创新服务举措,搭建良性互动平台。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工作联络点200余个,走访民营企业1760余家,联系座谈900场次,有的实行巡回检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把服务平台推到企业家门口。 “福建检察服务非公经济理念新、举措实、成效显。把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广出去,对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一大贡献。”11月16日,应最高检邀请在闽结束视察福建检察工作的四川、台湾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印象深刻,建议更多企业家了解福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以案为镜,以法为伴,让企业发展少走弯路、不走歪路。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司法能力水平,要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霍敏表示,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福建检察一直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