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全省首个气象灾害防御指引
usa.fjsen.com 2018-12-05 10:29:12  林峰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楠

东南网12月4日讯(本网记者 林峰峰)为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和减轻台风、暴雨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提升中小学生防灾自救互助意识和能力,日前,福州市气象局与福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福州市中小学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所指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气象部门发布,福州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由福州市气象台发布。内容上不仅针对各级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做了详细解读和防御指引,还首次明确了高级别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橙色和红色)为停课信号,学校和学生不必等待层层审批后再停课,只要看到自己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了对应级别的预警信号即可自行停课。

此外,《指引》还根据高级别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生效的不同时段给出相应的停课指引,比如上学时段生效时,未离家的学生应留在家中不必上学,同时学校应继续开放,并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至学生安全离校。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