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宾) 12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制定出台《宁德市精准就业扶贫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对各类企业设立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实现脱贫的,可按吸纳就业人数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补。 《奖补办法》中明确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指企业能在乡镇(村)或农户家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居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家乐能就近就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扶贫基地指企业能提供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贫困劳动者指建档立卡的在劳动年龄段(男性16至59周岁、女性16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 据了解,扶贫基地精准就业扶贫奖补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扶贫车间、加工点精准就业扶贫奖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经村、乡镇审核盖章后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应获取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完成初审后,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汇总报送当地人社局审核。经公示后可以发放补贴。 此外,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0年底。已按《宁德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享受大学生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的,不再享受该精准就业扶贫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