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立每月定期约谈制度 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usa.fjsen.com 2018-12-29 10:30:03  殷斯麒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康晓青

泉州市建立每月定期约谈制度,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86.6%

泉州网讯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6月8日,城东某小区在接受电梯安全定期检验时,24台电梯就有23台不合格。“我们马上约谈小区物业,并责令督促整改。”泉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定期跟踪督促,约两个月后,小区申报复检并最终检验合格。

据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开展电梯定期检验38786台,一次合格33559台,一次合格率为86.6%。省特检院泉州分院检验人员对每一台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均会第一时间开出《检验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后申报复检,对电梯设备本体存在的重要整改事项,要求使用单位必须停止使用电梯,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过第一次复检后不合格率为1.1%,较2017年度的5.67%有较大幅度下降。

“我们建立对问题电梯相关单位的每月定期约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1115家电梯使用单位和128家电梯维保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均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共检查维保单位128家,完成对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的现场抽查2782台,有1645台问题电梯整改了排查发现的问题。共有249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完成安全评估,其中92台已按评估要求完成整改。

此外,今年已有4家电梯维保单位因不具备有关条件,主动退出泉州电梯维保市场。全市共查处电梯安装维保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问题15件,罚没款21.0253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

□泉州晚报记者 殷斯麒

提案回顾

今年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林鸿扬、陈海鹏、张月娥、谢凤娟提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消除事故隐患风险》的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电梯安装、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维修改造、智能监管、文明宣传等安全监管力度。

提案提出,加强保障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明晰安全责任链条,对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方、使用方、物业管理方、技术服务方的责、权、利作出细化规定,尤其是确立电梯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行电梯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制定年度电梯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方案,加强对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和比对,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殷斯麒)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