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通讯员 许琳晶 王彦)昨日,佐佐佑佑化妆品商行经营者汪建英来到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马尾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领取了电商营业执照,这也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后,自贸区福州片区发出的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电商法正式实施后,电商行业有了法律的‘护身符’,可以极大地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也更好地保障商户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另一方面,刷单、擅自改差评、卖假货等乱象将受到管理、约束和制裁,广大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几率也就变小了。 “相较传统的营业申请,电商营业执照的申请并没有变复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注意的是,使用网络地址登记注册目前仅限于办理个体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既有规定办理登记。 据介绍,目前,马尾区内共有在册登记的电商商户2600家,网络交易平台3家。马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通过现场宣传、网络等渠道发布电子商务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所需提供的材料、表格样本,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一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