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月22日。公示期间,申请家庭顺序号20180202171、20180203482、20180201574共3户申请家庭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复核。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申请家庭顺序号20180202171、20180203482共2户异议申请家庭均属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申请家庭顺序号20180201574不符合原因更正为“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现将上述3户申请家庭再次资格审核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30日-2月5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19年1月30日-2月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1.两户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情形 2.一户更正不符合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