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记者获悉,为支持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日,我省组织评选1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财政部门将按每家5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据介绍,申报条件包括: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1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信誉良好;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地和共享的服务空间,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面向普通创业毕业生和在校生开放,为入驻创业实体有效提供政策咨询、事务代理、运营指导、风险评估、项目推介、项目融资等各项普惠性服务;与入驻的创业主体签订协议,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场地平均租金的70%,或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服务。 同时,每年新入驻一定数量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实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每个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实现就业,孵化效果良好;入驻的创业实体中,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创业项目数不低于在孵项目总数的50%且不少于10个(含10个)。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含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于4月1日-3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