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三级联动、引入第三方评估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以法治力量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东南网4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省人大常委会16日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为切入点,以法治力量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本次执法检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监管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河湖长制和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等;重点流域、湖泊和小流域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法律实施和措施实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和修订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本次执法检查将采用三级联动方式,即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级实施监督、分级督促整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别赴漳州、莆田、南平、龙岩,与当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据悉,这是三级联动监督方式首次运用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 此外,本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还作了一些创新: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邀请研究机构和专家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增强人大监督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改进暗访暗查方式,增加随机检查的比例,完善重点污染源“清单式”抽查;完善问卷调查,广泛开展法律的学习宣传等。 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负责人表示,污染防治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这次执法检查将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条文,紧扣法律规定查找分析问题,突出检查我省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以及各级政府及监管、执法、司法部门和企业等落实法定责任情况;回应民生关切,推动我省饮用水安全、农村水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闽江、九龙江等重点跨流域保护联动和生态补偿等水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同时将执法检查与修订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结合起来,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 据了解,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该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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