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通过签订地役权管理合同,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前提下,取得集体林地及林木经营管理权,推进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统一高效管理,使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 地役权管理 让社会得绿林农得利 东南网4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傅凯丰 周政华)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坳头村村委会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签订《武夷山国家公园毛竹林地役权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坳头村竹农不再采伐村集体的1万多亩毛竹,竹农每亩每年可领取118元生态补偿金。 “坳头村地处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区域,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坳头村村委会主任张垂仁告诉记者,坳头村112户竹农经营村里的10200亩毛竹林,砍竹挖笋是村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如何协调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自然保护地工作的一大难题。”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部部长廖传平说,“自然权属复杂,集体林权占比高,自然资源依赖性强,规划总面积1001.41平方公里,其中集体土地面积便占66.60%,毛竹、茶叶生产是当地村民赖以为生的基础。” 砍,影响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不砍,林农切身利益受损。若直接赎买,财政压力太大,林农接受度有限。地役权管理,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解决方案。 地役权,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或限制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去年年底,武夷山国家公园在全省率先启动自然保护地地役权管理试点,坳头村成为首吃螃蟹者。 “毛竹林的林地、林木权属不变,我们则获得毛竹林的经营管理权。” 廖传平说,自2020年至2029年,在原有每亩每年22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基础上,坳头村竹农还可获得每亩每年118元的生态补偿金。这意味着,坳头村1万多亩竹林,每年可获得固定收入142.8万元。目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已向坳头村支付了首期2年生态补偿金。 其间,竹农要承担森林资源共管与保护义务。 “村民不得再经营利用这片毛竹林,不得采挖竹笋,不得利用、破坏地役权范围内的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同时要做好毛竹林保护工作,严禁乱砍滥伐及偷砍毛竹、偷挖竹笋等现象发生。”廖传平说,每年年终,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对实施地役权的毛竹林进行检查验收。“村里采伐一根毛竹要扣补偿金200元,采挖一个竹笋扣补偿金100元;若村里未尽毛竹林管护责任,发现毛竹被偷砍一根扣补偿金100元,竹笋被偷挖一个扣补偿金50元。” “通过设立地役权,对国家公园范围内集体林地及林木进行统一管理,以减少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人为活动,保护了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保证林农的权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陈开团说,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对国家公园内的1万多亩人工商品林开展地役权管理。同时,为缓解生态补偿资金压力,将开拓社会捐赠、林业碳汇开发等多元化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