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于文静)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定的3个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正加快部署,确保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禁捕。 这是记者15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表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这项工作涉及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的有序退捕,关系到近30万捕捞渔民的转产安置保障。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2020年1月1日,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 于康震介绍说,目前,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