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14日,省公安厅举行“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我省打击经济犯罪主要情况。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全省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831起,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部门不断深化“云端打击”主战模式,持续组织开展“猎狐”“百城会战”“歼击20”“昆仑2020”等专项行动,抓获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70名,破获涉税犯罪案375起;打击地下钱庄战果突出,共发起集群打击44起,打掉非法支付平台88个。 我省公安机关全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共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涉企经济犯罪案件787起,挽回经济损失8.55亿余元;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持续有效,破获串通投标案件65起,同比增长25%。依法处置涉众型案件,全年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470起;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95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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