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湖里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必须公示
来源:厦门商报 2011-11-08 编辑:黄水来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巧恩)严禁民办幼儿园与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合作在幼儿园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严禁民办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昨天,湖里区教育局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通知》说,民办幼儿园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要自觉遵守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将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的年审,并视其违规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厦门171所民办幼儿园将实行限价
·湖里同安63所民办园实行最高限价
·福州仓山今年新建8所公办幼儿园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