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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校车管理立法年内将进行调研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3-13 编辑:唐丽萍

福州新闻网讯 校车管理长期以来都是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在年初市人代会上确定的三件议案中,有一件就是关于校车管理的立法。记者12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避免重复立法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福州市校车管理立法年内将进行调研,现阶段要求政府加大管理力度。

提交这份议案的是侯爱平等市人大代表。他们说,目前福州市校车运营过程中存在运力不足、接送车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福州市校车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省交警总队按省政府要求,已于去年底制定完成《福建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由于校车管理的国家立法已启动,我省立法暂时中止。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现阶段政府要加大管理力度,由市政府牵头,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管理的重要事项,共同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立法调研同时展开,等国家及省里法规颁布后,再视具体情况决定福州市是否出台校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另外,修订《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制定《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也是市人代会确定的议案,都将在年内开展立法调研。内河管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今年首次进行的内河整治与管理专题询问开展调研,修订重在增强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视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与管理的立法在福州市尚属空白。立法调研侧重于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应根据福州市城市风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市容整体美观。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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