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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海关官员受贿136万获刑8年
来源:京华时报 2012-05-02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天津新港海关原副关长胡丛华,被控在11年间收受百万余元贿赂。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胡丛华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现年46岁的胡丛华曾曾是海关稽查系统内声名远扬的稽查能手,被称为“国门胡一刀”。2010年11月12日,胡丛华被抓获归案,经查,他从1999年就已开始受贿。

法院查明,1999年5月至11月间,胡丛华利用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在查处北京地极通办公设备公司涉嫌走私的案件中,为该公司逃避刑事处罚及接受该公司业务部经理夏克明举报其他公司涉嫌走私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及夏克明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和广州本田雅阁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30万余元。

除了收受夏克明的贿赂,法院还查明,2003年到2010年间,胡丛华利用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受贿86万元。开庭时,胡丛华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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