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美章 通讯员 陈瑛)13日,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并下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指导意见,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10000个村(居)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仅去年,全省就发生了不同规模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突发性地灾6400多起。地灾群测群防建设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乡(镇、街)、村(居)基层组织的干部与群众对地灾的自我防控、自己监测、自觉避让的意识和能力。基本要求是村(居)委会做到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监测、巡查和速报制度,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并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为此,省国土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使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同时,乡镇、街道要制定方案,明确本地区地灾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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