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资源型地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应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把环境容量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前提,把环境准入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把环境管理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把环境评估作为考核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依据。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加快发展。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作为一个生态脆弱、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资源型地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山西省在部署“十一五”时期乃至整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发展时,把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到战略目标的层面,提出了“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新山西”的目标。
以科学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山西省依托资源能源优势发展能源原材料产业,在为全国发展提供能源服务、为山西发展奠定经济基础的同时,也出现了地表塌陷、水资源枯竭、煤矸石堆积、植被破坏、大气污染等突出问题。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9%,森林覆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6个百分点,人均占有水资源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7%,许多地方的地下水处于超采状态。全省11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个别城市在国家监控的113个城市中排名靠后。同时,由于矿产资源的长期高强度开采,加之黄土高原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环境、生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严重。采煤破坏地下水资源,产生矿井水和煤矸石;洗煤、运输以及用煤发电、炼焦,又造成新一轮污染。而污染的加剧,又抑制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山西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与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问题交织在一起,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今后5年,山西省既要保持经济年均10%的增长速度,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又要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5%,污染物排放下降40%左右,二氧化硫下降14%,水污染物COD下降13%,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明显改善生态状况。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科学发展观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推进发展,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为此,应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机遇,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教育引导纠正部分干部群众片面追求增长速度、轻视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倾向,以“人一己百”的精神应对黄土高原较差的自然条件带来的挑战,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扭转能源原材料产业污染严重制约发展的现状,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实现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良性互动
坚持科学发展,必须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克服不顾环境承载力、在发展速度上层层加码的倾向,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把环境容量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前提,把环境准入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把环境管理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把环境评估作为考核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依据,努力实现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加快发展。
抓好“蓝天碧水工程”,改善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为了尽快使环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改善环境状况,坚决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山西省实施了以改善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碧水工程”,要求通过5年的集中治理,明显改善11个重点城市建成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汾河上游河段的水质,确保饮水安全,并使汾河中下游河段的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保障农灌用水安全。有条件的城市和县城建成生态景观水域,形成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强大运高速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的清洁绿色环保走廊建设,展现绿色山西风貌。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整产业结构,逐步降低能源原材料产业的比重,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产业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对环境容量有限、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严格限制和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的产业和项目,推动现有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尽快把排污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之内;对环境状况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重点发展低污染、低排放的新兴产业,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对经济相对发展不足的生态脆弱地区,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与生态保护相适应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禁止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实行强制性保护。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矿井水、煤层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煤矸石的开发利用,培育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园区,发展一批循环经济县(市、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使循环经济更直接、更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抓好预防、监管、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加大污染预防力度,扩大防范范围,延伸防范领域,做好规划环评和区域开发环评工作,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环评制度;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控制计划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强化对新建项目的环保技术要求。加大污染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控,禁止无证或违法排放;对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重点保护,禁止新建排污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认真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保重点工程;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关停、搬迁、改造一批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企业。
以造林绿化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继续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抓紧实施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六大绿化工程,努力建成多层次、立体化、城乡一体的生态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保护,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管护能力,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建立轻管护的局面。推进煤矿、铁矿、铝土矿等资源开采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促进资源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载体,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及水源地保护、农村新能源利用、农业废物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启动新农村环保行动,提高农村的人居环境质量。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用战略眼光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由被动推进向主动推进转变,由就环保抓环保向环保与经济相融互促转变,由偏重于投入向投入与产出效益并重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向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转变。强化对环保产业的政策引导,制定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目标和途径,明确环保产业目录,完善鼓励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内外资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保产业的科技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环保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推进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环保服务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环保生产、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举全省之力共建秀美山川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现代化建设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历史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正视现实、尊重规律的科学态度,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检查,支持政府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支持政协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依法加强管理,着力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开展环保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使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行业组织以及社区组织的作用,调动环保团体和环保志愿者的积极性,开展绿色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形成健全的法律保障: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抓紧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明确的经济导向:建立和完善资源开采和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自觉减少排放污染物和保护环境;形成较高的技术标准:完善各行业、各领域的综合性环保技术标准,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环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形成有力的行政约束:对于法律够不着、经济难见效、技术用不上的环保问题,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
严格责任,注重实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把环保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个市县、每个企业、每个年度,坚持定时向社会发布各自的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使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实惠。
(张宝顺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书记)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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