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就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李亚杰)2007年,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选表彰了首批全国道德模范,并对生活困难的全国道德模范进行了帮扶,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一致希望把这一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要求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坚持下去,并办出更好的效果。3月初,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帮助大家深入了解《决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日前,新华社记者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全国道德模范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请您谈谈进一步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
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是新形势下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建设的有力措施,能够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有利于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普及道德规范,引领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道德模范具体生动形象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开展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利于弘扬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加深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认同。
问:《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决定》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充分强调了长期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出了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明确了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表彰的工作程序,并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提高提出了具体要求。附件部分为《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推荐评选、表彰奖励、管理监督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为整个评选表彰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
问: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总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二是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做到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