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阶段,随着以人为本理念以及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民生问题日益凸显。改善民生,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在中国传统社会当中,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到了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给“民生”注入新的内涵,并将之上升到“主义”、国家方针大政以及历史观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孙中山对于民生问题较为经典的解释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02页)“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同上书,第825页)“民生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动力。”(同上书,第835页)现代意义上的民生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民生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这个概念的优点是充分强调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要性和高度综合性,但其明显的不足在于,概念范围太大。从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角度看,广义上的民生几乎可以延伸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无所不包,甚至还可以包括历史观方面的问题。这样一来,由于不宜操作和把握,容易冲淡人们对于直接、切身、具体、真正的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改善,使民生问题难以同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效地结合起来。孙中山对民生大致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界定的。狭义上的民生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
民生问题由低到高,呈现出一种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问题。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
第二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的问题,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
第三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活质量”问题,即:当一个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进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应当看到,这一问题属于较高层面上的民生问题,目前的中国社会尚没有能力全面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应当将这一层面的民生问题作为未来的一个重要目标列入改善民生的中长期目标体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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