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实力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已经在我国经济中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作为贯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30年来国有经济改革沿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经过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实现了渐进式的制度变革,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进展。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我国国有企业成为了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较强赢利能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也不断向着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重要行业和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骨干力量,主导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必须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仍然面临着一些攻坚任务。笔者认为,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国企改革,完善新的体制,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般认为,国有企业在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效益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领域有优势。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把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在这方面,中央企业的任务特别紧迫。中外资料表明,股权多元化公司比国有独资企业绩效要好,所以应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推进整体上市,在此基础上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
当前,国有企业数量仍然较多,主要是地方中小型国有企业多,又大量活动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很难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因此,需要继续进行资产重组等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央企业资产重组任务尚未完成,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已有77家中央企业进行了41次重组,企业数已从196家减少到2007年初的157家,2007年底进一步减为151家。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垄断行业是国有经济比较集中且控制力较强的领域,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垄断行业改革逐步展开,但发展不平衡,总的来说攻坚任务尚未完成。随着改革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今后国企改革的重点。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新的市场主体,加强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必须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安全、环保、普遍服务等的监管,也要加强对价格的监管,包括实行价格听证制度等,以维护公众的正当权益。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针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组建了机构,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国有资产法》也已于2007年12月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程;不仅强化了出资人监管,抓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开展了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工作,而且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核定了中央企业主业,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仅推进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且规范了国有企业的改制和产权转让,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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