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厦门市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
http://wmf.fjsen.com  2009-05-08 10:03:51  来源:文明风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的厦门市市委于21日召开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研究初步贯彻意见。

  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传达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特别是李长春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厦门市获表彰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坚定信心,继续努力,以厦门市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凝心聚力,把全市人民的创建热情,转化为应对当前世界性金融危机、战胜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的信心和决心,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继续在为民创建、靠民创建上下功夫。继续把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继续破解住房、就医、就学、交通等“四大难题”,特别是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继续围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食品卫生、交通秩序、文化市场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城市公共设施的现代化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要继续在持续创建,提升创建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机制、统筹协调机制、宣传发动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督查奖惩机制和点评工作机制等,促进创建工作科学化、常态化。要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针对新特点、新问题,出新招、出实招,搭建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更有感染力、吸引力的创建平台,充分调动市民群众持续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共创文明城市、共享创建成果、共建和谐社会,把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召开“厦门市第二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暨第三届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再创佳绩,再造辉煌!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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