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领导贾庆林同志莅厦视察,对厦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厦门是福建省的一颗明珠,也是全国的一颗明珠,特别是在2005—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评比和复评中,厦门总分在全国都是第一,为福建者争得了荣誉,感到由衷的高兴。并要求厦门要在“为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为对台工作先行先试等三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头、多贡献力量”。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在传达贯彻贾庆林讲话精神时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两次赢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新起点,着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各项硬件设施,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调动广大群众的创建热情,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努力在文明城市创建上继续走在前列。
厦门市委文明办立即召开全市文明办会议,提出了初步贯彻意见:
一是坚定信心,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积极投身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第二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动员部署新一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坚定创建工作“永不止步”、厦门要走在全国前列的信心和决心,振奋精神,共克时艰,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是组织调研,进一步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围绕健全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开展调研,研究总结厦门市在两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形成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奖惩机制等成功经验,着重围绕完善城市管理市容卫生机制、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进行探索,研究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以“3·5”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掀起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热潮。以“9·20”公民道德日为切入点,组织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使市民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参与中提高,全面提高素质。
四是积极准备,进一步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区考评的各项工作。按照省文明委工作部署,3月份将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城区测评工作。各区认真准备,积极备战,切实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区各项工作,力争厦门市有更多的区进入省级文明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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