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马照南对福州市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http://wmf.fjsen.com  2009-06-04 09:09:04  来源:文明风
    

  3月14日下午,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在听取福州市五城区区委书记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情况介绍后,对福州市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福州市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都市特色明显,全民主动参与,创建机制健全,文化生活和谐,综合成效凸显,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带动作用。希望福州市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四个重在”要求,坚定信心,不断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马照南主任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盯紧目标。福州市要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朝着全国文明城市的最高目标冲刺。从省会城市的站位和特点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以便更好地指导下阶段创建工作。

  二要科学谋划。省里近期也在制定三年创建规划,福州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要认真研究和制定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思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要利民惠民。要以百姓愿望、呼声为着眼点,以民心、民意为第一信号,多了解人民心声,以此改进我们的工作,强化创建工作的民意基础。要积极探索如何使老百姓需求与政府工作共振、同步,努力做到创建工作为百姓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四要做优品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必须有品牌保证,福州定位省会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以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名句作为城市精神大力宣传,已被广大市民所接纳,形成共识,福州“十大名片”也初具名气。希望福州市继续挖掘、弘扬和发展,使之远近闻名,形成品牌效应。

  五要强化合力。积极探索研究如何与省直机关等单位共创共建,互相呼应,互相支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使之保持常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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