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惠安县以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了《惠安县创建文明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充分重视。该方案从加强县城管理的七个方面着手,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措施有力,并辅以督查通报等有效手段,可供各地参考借鉴。
中共惠安县委惠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安县创建文明县城长效管理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和县直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
为了持之以恒地抓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将《惠安县创建文明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文明办。
《惠安县创建文明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中共惠安县委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8日
惠安县创建文明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
一、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螺城镇、螺阳镇、工商局、公用事业与建筑管理局、规划建设局、交警大队、文体局、公路分局。
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按照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要求,加强对落实“门前三包”建设情况的巡查督促,通过流动红旗的评比活动,促进“门前三包”责任的真正落实。
2、整改脏乱行为。全面整顿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张乱挂等脏乱行为,实行“零时差”管理办法,采取“早、中、晚”和正常上班时间的市容巡查管理机制,按照县域四个责任区域〔即:①惠兴街(总站至县医院,含岛内价周边,责任人:陈少鸿、薛攀);②建设路(南站至武装部,含南阳路南段,责任人:连明扬、林小静);③八二三街(东站至西门,含三中门口、东南大街,责任人:李瑜隆、陈伟腾);④中山路(县医院至体育馆,含南阳路北段,责任人:许炜攀、陈斌源)〕,确保责任落实到组、到人。
3、规范广告设置。一是继续采取小广告清洗承包制与市容管理责任小组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巡查、清洗相互紧扣,有效杜绝主街道小广告张贴涂画行为的继续发生。二是指导、督促螺城镇抓好各社区内乱贴涂、悬挂广告行为的整治,并对乱张贴广告行为进行处罚。三是严格规范户外灯箱、广告、标牌设置,协助广告审批部门做好广告设置前的审查和现场勘验,并做好设置施工期间的监督,及时制止拆除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匾,力求规范统一。
4、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临街建筑一律实行围栏作业,出入口设置洗车台,要求成立24小时保洁队,渣土定时定线定点清运清倒,要通过签订文明施工责任状,做到经常性地检查督促,达到规范建筑工地秩序,杜绝运载车辆“滴、撒、漏”行为。
5、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本着堵疏结合的原则,坚持错时上班,实行“门前三包”,严格取缔主干道随意占道经营行为,疏导下岗失业、身体残疾等弱势群体流动小摊贩归类进市场或安置在不影响交通的偏角地带经营,做到行商归点,坐商归店,划行归市。
6、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工程”创建活动,积极配合规划、公用事业与建筑管理局、交警部门做好停车位、停车线的标识划定,深入开展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的车辆停放秩序。
7、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对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抽查,坚决取缔利用其他经营方式贩卖淫秽书籍、光盘的摊点摊贩,做到一经发现坚决没收,并及时上缴文化管理部门。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8、整治主干道两侧临时搭盖。全面清理县城沿街两侧临时搭盖,含洗衣间、畜养间、灶间、卫生间等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及进制止违法搭盖行为,确保街景规范统一。
9、做好城区各类户外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业主或管理单位做好各类广告、各种牌匾、橱窗、交通标志、宣传栏、消防水阀、垃圾桶箱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设施整洁,不碍市容观瞻。破损陈旧的设施要同时督促维修、更新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