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螺城镇、供销社。
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1、建立市场宣传发动机制。利用市场的广播设施每天两次(早上及下午)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宣传广播,营造整治氛围,提高广大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2、建立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机制。①加强市场的日常保洁力度,市场保洁员每天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清扫。②每天清理、转运垃圾一次,减少堆积。③每周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冲洗、消毒。
3、建立“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室”及工作制度机制。①由食品检测员每天对上市蔬菜、海产品进行一次抽检。②检查各屠宰行业经营户当日的猪肉检疫单。③将当天的检测结果及时公示。④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
4、建立市场文明规范经营机制。①与市场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保证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②做好市场内各行业的划行归市,严格清理超摊位经营、占道经营等不良经营行为。③加强市场日常巡查,及时纠正车辆随意占道停放等现象,拆除市场内的一切违章搭盖,保证市场通道的畅通。④市场内的各行业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
5、落实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配合螺城镇、县直部门做好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
六、规划建设和建筑工地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公用事业与建筑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地震办、民政局、交警大队、残联、教育局、文体局、各乡镇。
(一)城市配套设施规划管理制度
1、在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时,严格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根据本区域和城市配套需要预留出足够的公共停车场和公厕用地,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分步实施建设;在具体项目方案审批时,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地块的规模布置小区停车场地和公厕,并在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设计。
2、在规划专项验收、规划设计条件核实时,对项目的配套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无障碍设施,凡未根据规划审批方案进行实施的,应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均不给予验收。
3、结合旧城改造项目尽量在原道路增设盲道,公共场所入口增加残疾人坡道和护栏,完善无障碍设施。
4、加快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在没有公共停车场的地方充分利用城市空余边角地、小区休闲空间、道路两侧布置停车场所。
5、根据我县抗震防灾应急预案,拟定城市防灾规划,利用城市广场、公园、体育场、学校操场等开阔场所布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补充场所的相关设施、设备和库存物品。
(二)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1、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全面开展,提高创建文明工地控制比例:县城区市级文明工地达到30%,文明工地基本标准达到100%。
2、强化建筑工地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季度巡查工作和综合考评。
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无噪音,不出现扰民现象。
4、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
6、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量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建筑工地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安定稳定。
7、在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建立职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