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在2009—2011年度新一轮创建工作中,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围绕我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把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和建设,力争到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考评时,城市基础设施有大的改善、有质的提升。大力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加大旧屋区、城中村、城区内河、道路设施、小街巷等的改造建设,减少脏乱差聚集地,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味。加强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户外广告、店牌店招、建筑工地、园林绿化、市政消防设施等的改造、整治和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
2、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加强市容环境、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尤其要加强城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地区、窗口地区、城市出入口沿线、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地下通道等卫生死角整治,杜绝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晾乱晒现象。加强沿街店铺管理,取缔各种无证照经营,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解决乱张贴、城市“牛皮癣”和流动摊点等问题。加大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改进垃圾收运方式,实现道路清扫、垃圾转运机械化。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城市管理网格化,尽快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网格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健全完善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奖惩机制和市、区、街(镇)城市管理责任制,形成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3、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落实主次干道路口勤务,规范民警执法,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保持交通严管态势。整治机动车乱窜、乱停、乱鸣、乱调头、尾气不达标问题,加强对“摩的”、拼装车、套牌车和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况整治,有效解决出租车自动打票机和公交车数量不足、尾气排放不达标等问题,改善公交车场站布局,推广使用公交车问询和线路运行显示系统。排查整治主次干道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设置,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车教育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不文明行为的教育、整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市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各类市场和中小店馆规范整治,优化生活环境。市、区职能部门分别对所属未改造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巩固已整治市场,严格把关新办农贸市场。落实农贸市场业主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五城区临时市场管理办法。加大“五小”和中小餐馆的整治力度,健全完善“谁发证、谁管理”制度,明确条块责任,严格处罚措施。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解决中小餐馆无证照经营的依附场所。落实中小餐馆、宾馆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制度和餐饮单位量化工作,完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监管。
5、坚持依法治市,深化“平安福州”建设。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实效性。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深入推进“平安福州”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着力抓好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和禁赌、禁毒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系统建设,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流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6、加强社区建设管理,营造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按照社区居民参与程度、社区资源整合程度、社区服务细化程度、社区环境美化程度、社区文化繁荣程度的要求,扎实推进标准化社区达标工程建设,改善社区软硬设施条件,美化社区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区、街道(镇)、社区组成的三级消防整治和管理网络,积极消除居民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和完善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和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推进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六进社区”活动,加强居民小区周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
7、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为目标,以规范服务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把干部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政策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等纳入学习、考核计划,强化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政务网站,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及收费公示等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机关作风评议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系列活动,大力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否定报备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8、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着眼于提升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群众性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广泛倡导和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坚持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抓起,大力普及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网络环境、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整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完善各职能部门与企业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素质。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有效发挥志愿者服务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
9、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化“城市精神”、“十大名片”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炼反映市民文化、城市精神和文化魅力的城市宣传口号,扩大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推进“文化强市”战略,扩大昙石山、船政、寿山石、三坊七巷等闽都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省会城市文化品位。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我们的节日”系列品牌。加大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活跃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营造“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社区氛围。广泛开展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拓展“春风行动”内涵,延伸工作领域,扩大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