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参加了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并在会上作了发言。他在讲话中说:三明市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源地之一,历届市委、市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形成并坚持发展“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宝贵经验,一直走在全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前列。1984年,中宣部在三明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会议,肯定了三明的经验,在全国广泛宣传三明精神文明建设做法和成效,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明市历届党委政府坚持不懈两手抓、两手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发进取,不断前进。连续四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实属不易。二十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传承持续,品牌响亮,难能可贵。
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综合体,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城市工作的新追求,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新期待。三明作为山区城市,条件有局限,发展有难度,目前距离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这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全市上下以这次动员表彰大会为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再创新辉煌。
一、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中心,高起点规划新一轮创建工作。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创建的使命,推动发展是创建的目的。创建与发展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创建服务发展,发展带动创建。因此,要始终围绕发展搞创建,始终服务发展搞创建。同时,科学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文化氛围,离不开人的素质。推进创建工作,规划是基础,是保障。要紧扣“海西先行、三明争先”的主题,根据城市发展总体目标,认真制订三年创建规划。规划要突出可落实的项目、可操作的办法、可依托的支撑,这样的规划才能有效引领工作,指导发展,有序有效,持续提升。
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高视角审视新一轮创建活动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涵盖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办将在新的测评体系中重点突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凸显基础性、长效性的导向,进一步把握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央高度重视,考虑把这方面的工作作为测评的前置条件。对于我们落实工作而言,一要吃透目标要求,二要让广大干部群众都知晓、都了解这些标准,三要对照标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逐步解决。
三、以继承发扬创建传统和基本经验为基础,高标准持续打造创建活动品牌。“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六联六建”等是三明的宝贵经验,要继承和发扬,要在巩固中创新,在持续中提高。创建活动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一天不放松地抓,我非常赞成把“满意在三明”始终作为三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品牌,继续在深度开发、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始终把区域共建坚持下去,始终把重在建设坚持下去。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高质量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精神文明创建是从服务民生起步的,以民为本、为民服务是精神文明创建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宗旨和本质。创建一定要让广大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和满意,在提高“四率”上着力,要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真正把创建的作为和成效体现到利民惠民上,体现在共建共享上。要注意学习其他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评制和问责制,强调“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体现了对创建工作一以贯之、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希望三明在推进“海西先行、三明争先”中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三明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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