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交易衍生出金融需求
●为金融服务提供了巨大商机
●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绿色经济
●既是业务创新也是社会责任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签订的、意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三种减排机制,即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国际排污权交易机制。其中,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清洁发展机制。这是一个互利双赢的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经济手段,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资金、技术等,目的是让前者从后者获得“经证实的减排指标”,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量。
《京都议定书》面世后,相应地衍生出诸多与碳排放相关的金融需求,我们称之为“碳金融”。一是投融资需求,如企业上项目要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的升级换代,如电厂脱硫设备的融资;二是融资项目咨询,碳排放涉及很多技术和方法学、文本处理等专业知识,从而衍生出庞大的咨询需求;三是碳排放交易市场。
正因为有大量极具发展潜力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和相关金融需求,所以国际投资银行非常看好“碳金融”这一潜力巨大的蓝海市场。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势头良好,2006年为100亿美元,2007年为300亿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2008年到2012年每年的碳交易的需求将达到7亿吨至13亿吨,每年的市场规模至少达600亿美元,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石油进口大国,石油消耗量占全球比重较大,只要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其发电量和能源消耗就必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国家之一。因此,中国碳排放交易的市场空间非常之大,可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提供巨大商机。做好“碳金融”业务,客观上也将促进中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目前高能耗的情况下,我国节能减排压力很大,而碳交易就是环境治理的一种制度创新。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碳交易,首先意味着“绿色信贷”的延伸,因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能创造利润,客观上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次,开展碳排放金融业务也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增强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再者,开展碳排放金融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实际上,这些年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应该说,开展碳排放金融服务的利润空间很大,但由于它是一项对中国来说比较新的业务,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个是政策风险,专家认为金融危机影响了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的能力,或者因失业率的上升不愿减少排放量。另一个是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级市场上的恶性价格竞争,二是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另外,贷款项目前期投入后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变数。正是因为利润与风险并存,这里面就存在商业银行的一种社会责任问题,即便是出现一定风险,社会效益也是非常大的,银行因此会获得更高的社会美誉度,会相应地促进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
“碳金融”对国内银行来说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概念,目前尚是一片待开发的蓝海市场。目前国内捷足先登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清洁发展机制项下的排放指标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
由于环境总容量是有限的,于是污染物排放指标具有价值,通过转让能产生收益,因此,商业银行能够容许它作为抵押物来向银行贷款。特别是对于一些环保企业,可能没有抵押担保品,申请银行贷款也比较困难,这时完全可以进行创新,把这种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品,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新的尝试。还有商业银行发行了挂钩碳排放交易的理财产品。
可以肯定,商业银行通过开拓“碳金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对其履行社会责任、开拓中间业务收入、促进经营转型无疑具有重大意义。(董玉华)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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