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到推动民族区域自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从把民族自身的发展引入民族问题的内涵,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在中国历史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真正高举起民族团结的大旗,提出了各民族在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反帝反封建、共求解放幸福的革命纲领,并在引导各民族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祖国。60年来,新中国秉承的团结起来、共建国家的精神内核,始终如一。
在民族团结的价值取向下,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筑牢了认同的屋顶。
中国民族政策“令人赞赏,值得世界上许多别的国家借鉴”,长期在中国考察研究的澳大利亚学者尼古拉斯·泰普如此赞叹。凭借着在民族问题上明确的价值取向与一以贯之的精神内核,这个年轻的共和国,才能发扬光大源远流长的民族团结优良传统,才能从容因应动荡起伏的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带领世界五分之一左右的人口,走上一条持续的快速发展之路。一些外国专家和政要认为,这是对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的发展创新,为世界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模式”、“中国经验”。
胡锦涛同志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60年来,我们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认识——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必须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不动摇,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这四个“不动摇”,指明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五)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大国,只有一个单一的民族;也没有哪一个大国,能够在世界变“平”的时代,免受全球化的经济活动、人口迁徙和文化碰撞的冲击。
在我们这个各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里,一亿多少数民族同胞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团结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决定了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工作,始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
责任编辑: 赵舒文 |
- 2009-09-14精、气、神: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