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研究生教育的和谐师生关系
http://wmf.fjsen.com 2009-12-09 10: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和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导师不再是单纯的“导师”,研究生不再是单纯的“研究生”,两者的利益化、紧张化、冲突化愈演愈烈。解决这一问题,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德治与法治是两大方向。
德治与法治并举
道德与法律作为人类社会规范的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体系,共同维护着社会的有序与效率。德治依靠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法治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国家的强制力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德治重在自律,法治重在他律,两者如同鸟的双翼,不论对一个国家总体发展来说,还是对教育的关系来说,德治和法治都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因此,在构建和谐的研究生与导师关系中,要坚持“两手抓”,一要加强德治力度,着力提高导师的师德和学生的学德,强化研究生与导师的道德自律;二要抓法制教育和制度建设,让研究生与导师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法治的他律力量。只有这“两手”都硬了,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才能和谐互动,教学相长,共同发展。
以德治教,加强师德和学德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根本。当前师生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师德问题,凡是研究生与导师冲突激烈的案例,绝大多数都是当事的导师师德存在问题。研究生在学校期间接触最多、对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自己的导师,导师的人格魅力、学术水平和品德修养甚至会对研究生一生的成长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因此,加强导师的师德建设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根本环节。
责任编辑: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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