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元宵节后禁燃烟花爆竹 违者将处五百以下罚款
http://wmf.fjsen.com 2010-03-01 07:50 来源:文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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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2月28日讯(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元宵节过后,福州市将禁燃烟花爆竹,违者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的期限为2月5日到2月28日。元宵节过后,限放区域的零售网点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全部届满,其证件将由各区烟花办收回。零售网点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由供销社下属的批发企业负责收回并保管。
公安部门建议市民在元宵节前将购买的烟花爆竹全部燃放完毕。为安全起见,对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建议及时上交属地公安机关。元宵节过后,市民如发现有非法运输、私藏、销售烟花爆竹应向各区烟花办或辖区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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