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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http://wmf.fjsen.com 2010-03-02 16:33   来源:宁德网    我来说两句

宁德网消息 (郑少华 陈华) 2月24日,宁德市委政法委与宁德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执行救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该办法总共16条,内容涵盖资金来源、救助对象、资金审批、责任追究等方面。执行救助资金以财政专项拨款为主,社会捐助为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并由宁德中级法院设立专门帐户,建立帐册,实行专人管理。同时,该办法还对救助资金的审批、发放进行了严格规定,实行一次性救助原则,每案或每一申请人一般只能申请执行救助资金1次,金额一般在5000元以下;有特殊情形的,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该办法所称的执行救助资金,是指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确无或暂时确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能力,而对一时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且有必要进行救助的作为自然人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急资助的专用资金。其救助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孤寡老人或孤儿;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其他急需救助的。


责任编辑: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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