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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维权达人一起 多谈经验少走弯路
http://wmf.fjsen.com 2010-03-15 08: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达人支招

【提醒篇】材料要充分备足 部门要提前熟悉

蔡阿婆在2002年时买了一套市区的房子,交房之后发现实际面积是163平方米,而合同面积是158平方米,“不仅要多交钱,还有之后的公摊、专项维修金等问题,这几年到处反映,都一直没解决。”昨日上午,听闻本报报道过的“最热心达人”陈京生也在现场,蔡阿婆特地拿着一袋子的材料来咨询。

陈京生仔细帮蔡阿婆研究相关的资料,然后向蔡阿婆指出了其中的三点不足:“首先是没有清晰的书面要求,你要把问题的来龙去脉、遇到的难题、自己的要求写清楚,这样人家才容易明白;其次,你引用报纸上的公开报道当然很重要,但你还要找到报道所说的政策原件或复印件,这样才有权威的说服力;第三点,如果你们小区还有其他人也是这个问题,那就要抱团集中反映,这样政府会更加重视。”

听过老陈的分析后,蔡阿婆满口感谢。当日,有好几个人也都是向老陈进行了房产买卖与服务等方面的咨询,老陈耐心地和大家交流探讨,熟练地告诉对方,要维权都需要提前熟悉哪些部门的职能。

【技巧篇】遇到商家互相扯皮 锁定最直接负责人

2006年,泉州人王先生购买了某通信运营商旗下的一款手机产品。商家当时承诺说,预存600元现金就可送电话座机,且免月租、无保底消费,不限定使用时间。王先生说,他在2007年9月份余额显示剩余280元左右后就没有再用过。2009年下半年,王先生再次拿出电话想使用,发现已经停机了,打电话咨询当时办理业务的通信运营商,得知此系列的产品已全部被卖给了另一家通信运营商。

昨日上午,王先生看到本报报道过的“最坚持达人”李金柱在现场,特意向他咨询。李金柱支招说,“首先一定要去找最初签合同的通信运营商,至少要让对方以正式的方式承认当初做过的承诺,因为消费者是和第一个运营商签的合同;至于后来产品卖给了谁,那是运营商之间的事,和消费者签署的合同没有直接联系,最初的通信运营商应该出面来解决问题。”

李金柱说,消费者一定要多个心眼,发票、合同之类的证据都很重要,因为取证很关键。有了证据,再研究谈判技巧、索赔技巧等细节就都不是问题。他说,“还是法律维权最可靠”。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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