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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宝”竟然变“漏水袋” 消费者获赔800元
http://wmf.fjsen.com 2010-03-15 09:59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连江人周女士买了个“电暖宝”,才用几天就开始漏水,弄脏了床上用品,周女士要求商家赔偿1280元。12日,经连江县消委会和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赔偿周女士800元。

周女士称,3月1日,她在连江某连锁超市,买了一个28元的“电暖宝”,谁知才用了两三次就开始漏水,弄脏了新买的一套价值1288元的床上用品。

3月5日,周女士向该超市讨说法,要求赔偿1280元。超市负责人认为,只要把床上用品的污渍洗干净,还是可以使用的,并表示只愿意支付干洗费用。周女士拿床单和被套去干洗,依然无法去除污渍,遂再次找到商家,但对方拒不赔偿。

12日,周女士带着破损的“电暖宝”和购物小票来到连江县12315台投诉。

连江县消委会和12315工作人员对商家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经调解,超市一次性支付周女士800元作为赔偿。

同时,连江县工商局责令该超市下架封存“电暖宝”,并送相关部门检验。如果该产品确实不合格,工商部门将立案查处。(福州晚报记者 丁胜华 通讯员 汤希林)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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