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4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3-22 10:46:59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志愿者服务应讲究礼仪规范

厦门集美大学副教授、礼仪专家 黄美琼

 

  联合国将志愿者(英文Volunteer)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索求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我国给志愿者下的定义是“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有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近年来,我国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在各种公益活动、赛事、宣传活动中,都有志愿者的身影。如:抗震救灾志愿者,奥运志愿者,世博会志愿者,亚运会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等。志愿者行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志愿服务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风尚,越来越多的青年及社会各界群众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这不仅为活动主办方解决了人力资源问题,节约了财政开支,也使一些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得到无私的帮助,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从一定意义上说,志愿者的礼仪素养比专业素质和技能更重要。因为,志愿者的形象代表了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的形象。因此,每一位志愿者都应该掌握基本的礼仪规范。虽然,志愿者服务的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但在志愿者服务礼仪中,都应遵守一些具有普遍性、共同性、指导性的礼仪规范。

  一、志愿者礼仪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理解尊重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尊重,交际双方只有相互理解和尊重,才能消除彼此之间的戒备心理,实现双方心灵的沟通,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氛围。志愿者要理解和尊重他人,就是要尊重他人的人格、感情、爱好、职业、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

  2.真诚服务 志愿者在服务中要诚以待人,才会更好地被对方所理解、所接受。在服务过程中,一定要言行一致,认真履行职责,即使一时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也会获得服务对象的理解。

  3.宽容体谅 志愿者在服务中,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被服务对象有时由于文化差异或个人情绪等各种原因,而对志愿者工作产生误会或无端责备。这时,志愿者应多体谅他人,学会与服务对象进行心理换位。

  4.适度得体 志愿者在开展工作时,要在态度和行为上掌握好尺度,既要认真负责,又不能过于热情,让服务对象难以适从。这是因为凡事过犹不及,做过了头,或者做得不到位,都难以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

  二、志愿者礼仪的基本要求

  1.表情 志愿者在工作中必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得体热情的神态,积极、热情应该时时写在志愿者的脸上。即使这种热情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也不要闹情绪,要做到“热情而不求回应”。所以,志愿者在服务时要面带微笑,为服务对象创造出一种令人备感轻松的氛围,同时也表现出志愿者对服务对象的重视与照顾。

  2.眼神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难免要与服务对象进行目光的交流,特别要注意目光注视对方的部位。一般以注视对方的眼睛或眼睛到下巴之间三角区域为好,以表示全神贯注和洗耳恭听。在问候对方、听取诉说、征求意见、强调要点、表示诚意、向人道别或与人道别时,皆可采用这样的注视方式。但是,时间上不宜过久,否则双方都会比较难堪。当与服务对象相距较远时,一般应以对方的全身为注视之点。此外,在服务工作中,有时也会因为实际需要,而对服务对象身体的某一部分多加注视。例如,在递接物品时,应注视对方手部。如果没有其他需要,不要去特意打量服务对象的头顶、胸部、腹部、臀部或大腿,这些都是失礼的表现。

  3.仪容仪表仪态礼仪 每一位志愿者都应当注重自己的个人形象,保持自己整洁的仪表、得体的仪态,为服务对象树立良好的、可信赖的外在形象。特别是参加赛事和宣传服务的志愿者,在值岗期间会接待来自各方面的客人,其举手投足之间都会透露出志愿者本人的文明礼仪水准。志愿者应做到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姿,以严格的要求规范自身的仪容仪表仪态,并以此为自豪。

  4.行进中的礼仪 陪同引导客人时,要采用正确的体位。如请对方开始行进时,应面向对方,稍许欠身。在陪同引导时,若双方并排行进时,志愿者应居于左侧。若双方单行行进时,则志愿者应居于左前方约一米左右的位置,采用右手五指并拢,掌心向上的方式为其指引方向。在陪同引导服务对象时,本人行进的速度须与对方相协调,切勿独自行进。每当经过拐角、楼梯或道路坎坷、照明欠佳之处时须关照提醒对方留意。绝不可以不吭一声,而让对方茫然无知或不知所措。在行进中与对方交谈或答复其提问时,应以头部、上身转向对方。上下楼梯时,要减少在楼梯上的停留,坚持“靠右走”原则。

  5.上下级礼仪 志愿者作为一个临时性岗位的工作者,应虚心接受正式工作人员的领导和调配,并视正式工作人员为自己的上级。在服务期间,志愿者应该时时注意表现出对上级的尊重,维护正式工作人员的形象和权威感,并表现出足够的礼让和服从。志愿者一旦与正式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应自觉保留意见并无条件服从正式工作人员的领导。

  6.团队合作礼仪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一定要表现出团队合作的礼仪,因为任何一个独立的岗位都是总体构成的一部分,只有顾全大局,讲究团队合作,才是有效地完成整体工作。志愿者要甘心做一些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始终忠实自己的工作岗位。一切服从大局,本位主义,小集团利益,甚至自私自利的行为都应该摒弃的。在工作中,对可能产生的委屈和误解要正确面对并有勇气接受。

  7.公共礼仪 志愿者在公共礼仪方面的身体力行和以身作则可以对公众形成巨大的榜样力量,更会使得志愿者工作本身的意义得到升华。因此,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该注意公共礼仪,遵守社会公德,如保持环境卫生,扶老携幼,礼让他人,交通安全等。这些公共礼仪和社会公德心的展现,并非一定要在值岗期间,志愿者的言行在任何时候对公众都有影响力。

  8.语言礼仪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志愿者的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要使用具有礼仪规范的称谓、提问、寒暄、安慰、鼓励甚至致歉等。称谓应规范,不可随意给他人起绰号。对上了年纪的人,应称老大爷或大娘、大妈,不可粗暴地称老头、老太婆;寒暄语应带有友好之意,敬重之心,不可敷衍了事般地打哈哈,也不可戏弄对方;恰当地提出问题,可以帮助找到共同的话题。在实际交往中,采用开放式问题、中立性问题、一般性问题、探索性问题和非语言问题比封闭式问题、多重性问题或引导性问题更能促使交谈进行下去。当服务对象遇到挫折、困难或不幸时,要使用安慰或鼓励的语言,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树立信心,切不可讥笑、讽刺、挖苦。(省礼仪协会)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