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5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3-22 11:33:34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福建省文明办 2010年3月16日

  编者按:最近,福清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动“两个示范”工作的落实。该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制定的以“文明礼仪我示范”、“文明秩序我维护”、“文明生活我倡导”、“文明行为我践行”、“文明市民我争当”、“文明创建我参与”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明建设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切合实际,内容丰富,措施具体。现予转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福清市“公共文明建设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美丽的福清市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经市委研究决定在2010年开展“公共文明建设年”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育高素质市民,提升宜居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建立面向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教育服务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市民群众公共文明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文明建设年”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常识普及和公共文明习惯养成,为加快推进福清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省会中心城市发展中当先锋、求作为、争先行、做贡献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主题

  爱我城市 争做文明福清人

  三、工作目标

  福清市公共文明建设年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实施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教育,增强市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城市意识、家园意识,促进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参与、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文明习惯逐步养成,实现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提升与福清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与宜居城市建设相协调,与海西文明先行城市建设目标相适应。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