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5期]《动态与研究》
http://wmf.fjsen.com  2010-03-22 11:33:34  来源:福建省文明办
    

  (三)“公德在我心,文明好习惯”系列实践活动

  大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素质,规范不文明行为,倡导市民讲文明、树新风,争当文明市民。

  1.“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组织志愿者组成义务文明劝导员,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农村及时提醒和劝阻随地吐痰、乱粘贴、乱扔果皮纸屑、闯红灯、翻越护栏、损坏公物、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互帮互助、培养乐于助人的品德,增强市民道德意识,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老龄办、市妇联、各镇街党委(工委)

  2.“告别不文明行为”主题实践活动。以改正不文明行为习惯为重点,针对公共生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各个阶段的主题,分阶段开展“讲究卫生好习惯”、“遵守交通秩序好习惯”、“爱护环境好习惯”、“爱护公物好习惯”、“礼貌待人好习惯”等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四个一”,即:参加一次公共文明礼仪常识学习、参与一次公民道德讨论、改掉一个陋习、劝导一次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直各口党委、各镇街党委(工委)

  3.“文明交通示范日”活动。以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文明交通示范日”,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道路交通管理和对违章行为的整治,组织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驾驶、文明行走、文明乘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市闽运公司、泰荣公司、各镇街党委(工委)

  4.“文明礼让示范日”活动。以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市民文明礼让示范日”,在公共场所开展“市民文明排队”活动,有序组织引导广大市民排队购物、排队乘车、排队就医、排队交费,并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倡导自觉排队、讲究秩序、文明礼让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各镇街党委(工委)

  5.“清洁家园行动日”活动。以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为“清洁家园行动日”,开展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城区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干部清扫卫生死角,开展卫生楼道、卫生之家、卫生小区等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家园清洁办、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环保局、市直各口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6.“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的影响与辐射作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影响一个社区,由点带面,营造全社会践行道德规范的良好氛围。从文明行路、文明言行、卫生习惯等小处着眼,结合中小学生特点,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做个文明小公民”大型主题班队会、一次“轻声、慢步、靠右行”家庭言行自律活动、一次“我和爸妈共承诺——遵守《福清市民文明公约》”签字共勉活动、每月一次“你丢我捡”小环保志愿者行动、一次“爱我城市,争做文明福清人”主题征文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各中小学 7“文明伴我行”摄影作品展示活动。发动广大市民,通过照相机、DV、手机等捕捉记录身边的文明行为,评选优秀摄影作品在电视台、侨乡报、福清新闻网上展示,发现文明美,宣传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文联、福清侨乡报、福清电视台、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