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明办制发
《关于加强精神文明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明办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培养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精神文明信息宣传队伍,福州市委文明办向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参赛行业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委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精神文明信息工作是服务海西建设的伟大实践的需要,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两个示范”工作要求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挖掘、总结、升华和推广各地创建经验,加强交流、沟通、学习和借鉴,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更有针对性地为海西建设的新实践做出新贡献,更好地为新一轮文明创建服务,为推动“两个示范”工作打牢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突出道德模范学习宣传、“迎讲树”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节庆文化活动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等搞好信息宣传;围绕新一轮创建工作,突出政民沟通、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创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等搞好信息宣传;围绕持续推进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础创建上新水平,突出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抓好文明社区建设等搞好信息宣传;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关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等,搞好信息宣传;围绕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化、规范化,突出志愿者规范管理、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典型培育选树等,搞好信息宣传。要明确信息投稿、报送的渠道。积极向中央文明办的《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简报》、中国文明网,省文明办的《动态与研究》、文明风网站,市委文明办的《精神文明信息》、《文明动态》、《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福州新闻网的《文明》栏目等投稿。同时,还要增强宣传意识,加强与各新闻单位联系,搞好新闻策划,提供新鲜信息,进一步提高上稿率。要明确信息采写的着力点,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敏感性和时效性,努力提高信息宣传的质量。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信息员队伍建设,把热爱信息宣传,有较高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熟悉业务情况,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胜任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及时充实到信息员队伍中来。各单位要确定1至2人作为专(兼)职信息员,在文明办系统和参赛行业中建立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信息员综合素质。要为信息员采写、整理、发送信息稿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在时间、经费上予以保证,配齐必要的装备,让有宣传价值的文字、影像等各种介质的信息能够及时发送到各个媒体,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时效性。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信息宣传的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工作与其他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一同布置、一起检查。领导要带头参与信息宣传稿件的撰写,经常过问信息工作,形成积极推动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激发全体人员撰写信息宣传稿件的热情,努力形成人人写稿、经常发稿的良好状态,力争全市信息工作走在全省文明办系统的前列。要建立完善信息工作考评制度,把信息工作纳入新一届的文明行业、单位的创建工作考评范畴,把精神文明信息员队伍建设、奖惩机制、上稿量等作为量化考核的内容。各县(市)区、部门和行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把工作绩效作为个人年终评先的参考依据。市委文明办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和点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信息报道工作重视不够、做得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福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