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安监局:
根据省文明委2010年工作安排,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定于4月30日联合召开“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行动视频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规划的实施,引导人们在交通出行中,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维护秩序,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乡公共交通文明水平,为迎接世博会和第五届全国特奥会,营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会议议程
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发言,福州市就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厦门市就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作先进典型发言,每人发言时间十分钟。
三、时间地点
4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在鼓楼东街7号省电信公司信息广场三楼第二会议室设主会场,各设区市、县(市)设分会场。各设区市的区参加该设区市设立的分会场。
四、主会场参加人员
省文明委成员单位,会议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1人;在榕的省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国有交通运营企业负责人1人;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文明风网站记者。
五、分会场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办和教育、公安、交通、建设、安监部门分管领导;市属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县(市、区)属中小学校负责人;国有交通运营企业和街道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
请各设区市文明办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文明办;省、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各校参会人员;省、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国有运营企业参会人员。各市县(区)文明办负责通知参会对象,联系当地电信部门,落实分会场,组织有关人员参会。
主会场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29日上午12:00前上报省文明办,教育系统参会人员由省教育厅汇总上报,国有运营企业参会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汇总上报。分会场参会人员上报各市县文明办。
联系人:陈福星,电话:13665078373,传真:0591—87838692。
省文明办
2010年4月26日
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副省长李川
回 执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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