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交流]
福州市加大整治力度 促进公共交通文明
1.出台政策,强化制度约束。下发《关于开展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和《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出台《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并公布收费标准,拟在三年内先后在鼓楼中心城区、二环内、三环以内逐步实施“限摩限电”。采取企业回收、异地交易、政府补贴更换等多种渠道,解决不符合标准电动车遗留问题。
2.严格执法,强化违规整治。从4月6日开始至年底,强力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部署重要警力严格查处闯红灯、醉酒或酒后驾驶、超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或让行等十几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无牌、使用伪造和变造号牌,遮挡号牌等现象;严格查处特种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在禁鸣喇叭路段鸣喇叭以及政府公务车辆违规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法行为;严禁驾驶拼装车、改装车和报废车。从5月份开始,强力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巡查,扩招一批交通协管员,加强非机动车路面交通违法违规整治和秩序管理。
3.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发出《致全市驾驶员的公开信》3万多份,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福州公交集团公司500多名公交优秀驾驶员带头承诺杜绝交通违法,并接受市民监督。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集中一个月对大、中、小学在校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教育,严禁未满16岁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各交巡警单位深入市区各校举办图片展、交通安全讲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宣传教育活动近千场次。各社区在重点区域、公共场所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树立温馨提示牌、设置电子流动屏、举行文艺演出、开展有奖竞答活动等方式进行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福州日报社、福州电视台、福州新闻网、福州电台等市属新闻媒体,专门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题,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滚动刊播交通安全片和公益广告,并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大篇幅连续曝光违章车辆上千部。(福州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