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桂蓉:
文明之光
当福建省文明单位集体的使者带着八闽儿女的大爱和重托,出现在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赈灾晚会的现场,那一刻,海峡西岸又一次升腾起夺目的文明之光。
光,是一种引领。它昭示着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正在超越以往,向更高的水准迈进。近年来,与物质文明发展相联系,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不断推陈出新。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打造,到道德模范的评选;从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到赈灾壮举的组织,这些无不说明,我们在精神文明建设的理念上,已经走出初始阶段那种注重外在层面的社会影响的樊篱,开始步入内涵建设的轨道。这就是引导人们彰显公民伦理精神、担当社会责任。公民对社会责任的担当精神以及由此所体现出来的道德价值,正是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与深入发展的重要表征。当玉树灾区的藏族同胞身陷困境,我省文明单位集体的率先垂范,公民慷慨解囊的赈灾热情和行动,就是这一文明之光长期引领的实际成效。
光,是一种启迪。它启示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应重在实践,重在行为习惯的养成。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人的道德德性不是天赋的,是自然赋予人获得德性的潜在能力,这种能力由于习惯而完善起来。如通过公正的行为而变得公正,通过勇敢的行为而变得勇敢。它使人的感情、欲望、嗜好等非理性的成分服从理性的指导。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进程也应当遵循这条路径。我们就是要不断地通过各种道德行为实践,培养公民的良好习惯,并通过这种习惯的养成,提升和完善他们的道德德性。赈灾捐款,这一慈善行为的累积和养成,将培养起公民为国家分忧、为他人解难的道德责任感,他们的道德人格也将因此得到升华和完善。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的任务。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依然必须从实践入手,通过实践的耳濡目染,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光,是一种希望。它寄托着人们对海峡西岸文明进一步发展的美好憧憬。“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福建人民又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海西”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将带来两岸人民思想文化观念、文明行为习惯、道德心理风尚等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交融、碰撞。经济全面对接的结果,必然要求人们在上述这些领域也要实现对接。这就给福建省的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在闽台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中实现物质文明的更大繁荣,而且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当前,精神文明建设深度发展的一个目标就是培育公民的现代文明意识。如尊重公共规则,对社会的约束性规范怀有敬畏之心,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等。有了这种意识,人们才能真正融入现代生活。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与道德水准,不在于它存在着多少道德律令,而在于公民遵循这些道德律令的广度和深度。只有更多的社会成员在内心深处认同个人利益与道德律令的一致性,抛弃个体需要的偏执性、随意性时,道德对于社会生活的调节才能根本上起作用,文明才能真正扎根。我们期待着以赈灾捐款为契机,激扬起更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意识,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向前推进。
我们赞美文明之光!那热情的光焰必将在八闽上空喷薄吐艳,遍地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