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连日来,我省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踊跃向玉树地震捐赠善款,体现了文明单位在祖国和人民需要时挺身而出、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了文明单位在大灾大难面前友爱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道德风尚,实现了文明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追求。文明单位这一义举得到了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赞扬,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本期专门刊发12篇有关领导和单位的感想体会文章。
[特约评点]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红:
组织部门应当在抗震救灾中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青海玉树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我部机关作为第一、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在抗震救灾中更应当率先垂范、作好表率。灾情传来,我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把为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重要实践,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展示了“情系玉树、大爱无疆”的精神风貌。
玉树地震灾害发生以来,灾区广大党员干部顽强奋战在抗震救灾的最前列,非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也以各种形式积极为抗震救灾贡献力量。组织部门作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应当带头为灾区群众提供关怀,为灾区重建尽心尽力。近年来,我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向受灾地区捐款捐物,真心实意与基层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带着感情为困难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展示组工干部新形象,体现创建活动实效。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已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成为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认真履职的动力源泉。我部机关将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把抗震救灾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在服务大局上创先争优、在改革创新上创先争优、在狠抓落实上创先争优,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引导大家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营造抓落实、干实事、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切实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更好地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