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联副主席冯潮华:
情系玉树 文明大爱
2010年4月20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中央演播大厅举行的“情系玉树、大爱无疆”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中有一份捐款特别引人注目,这就是“福建省文明单位集体”的1000万元捐助。这是一次我省精神文明单位的集体行动,它体现了文明单位对灾区群众的无限深情和美好祝福,彰显了福建文明单位的爱心与善举,这份善款有着特别的意义。
首先,它是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体现和展示。团结互助、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爱奉献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多年来,我省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始终把热心公益事业,参加帮扶,慈善捐助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和活动载体,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的考评内容,列入考评体系。以此引导企业、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当得知玉树灾情后,文明单位大爱集结,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的号召,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献出爱心,捐赠善款,自觉带头践行和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灾区群众送去海西人民的一份爱心与温暖。
其次,它是一次文明大爱活动的创新与宣示。以文明单位集体的名义向灾区人民捐款,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它既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文明大爱活动形式的一次创新,更是文明单位这一集体应有的精神和行为的共同表达,突出彰显了文明单位这一群体在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中的带头示范和幅射作用。它必将会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和方方面面的力量,以文明单位为标杆,投入到支援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工作中去。
再次,它充分展示了海西文明单位的集体力量和形象。这是一次文明大爱的集体行动,是文明单位的爱心大集结、力量大凝聚。充分展示了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前头、做表率,进一步提升了文明单位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效应。“文明单位集体”这是一种合力的象征,是一种团队精神的体现。有了这种合力和团队精神,我们就能够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险阻,去夺取海西建设各项事业的新胜利。